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宿迁市日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电子专用薄膜新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验收单位:宿迁市日茂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验收地点: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行山路 88 号
三、验收项目概况:
宿迁市日茂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行山路 88 号,购买现有土地及厂房,占地面积 53336 平方米(约合 80 亩)。企业投资 10000 万元建设“年产3万吨电子专用薄膜新材料项目(第一阶段)”,项目可形成年产2000万平方米保护膜、2000万平方米高端OCA保护材料、年产4000万平方米离型膜、2000万平方米高端OCA保护材料。
四、联系电话:18360293243
五、公示日期:2021年月11日17日至2021年12月14日(自信息发布起二十个工作日)
验收报告(提取码:iv6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