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年产红黄光外延片、芯片240万片,蓝绿光外延片、芯片1560万片扩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验收单位: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二、验收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湖大道西侧和东吴路南侧
三、验收项目概况:
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湖大道西侧和东吴路南侧,扩建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年产红黄光外延片、芯片240万片,蓝绿光外延片、芯片1560万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85333.3平方米(约278亩),项目投资204134.2万元购置外延生产设备、芯片片生产设备等各类生产设备,形成蓝绿光外延片、芯片1560万片/年、氨水副产品约130000吨/年的生产能力。
企业于2018年1月5日进行了备案,文号为宿开审批准[2018]1号。2018年2月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LED 外延片、芯片生产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2月12日获得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宿环开审[2018]13号)。目前项目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鉴于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企业对现有项目进行改造和升级。进行扩建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年产红黄光外延片、芯片240万片,蓝绿光外延片、芯片1560万片项目。
项目于 2019年 11 月开工建设,2020 年 5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营。目前项目已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具备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条件。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规定的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和装置。
四、联系电话:18360293243
五、公示日期:2021年月12日27日至2022年1月25日(自信息发布起二十个工作日)
验收报告(提取码:r5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