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晓春新材料有限公司食品添加剂配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验收单位:江苏晓春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验收地点:江苏省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陵江路78号
三、验收项目概况:
江苏晓春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33200平方米。原有环评“年产5000吨磷酸钙荧光粉项目”于2011年12月21日获得宿迁市宿豫区环境环保局批复(NO:201100120021)。2013年12月16日,江苏晓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磷酸钙荧光粉项目”通过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为适应市场发展和需求,促进企业发展,江苏晓春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原有厂区内,投资100万元,新建5215.24平方米成品仓库,建设食品添加剂配料生产项目。年产5000吨磷酸钙荧光粉将不再生产,利用原有的生产装置,并将原有工程原辅材料氧化钙,改为氢氧化钙、碳酸钙,用于生产年产5000吨食品添加剂磷酸钙盐,新增废水中和反应槽、废水压滤机废水循环槽等设备,提高废水的回用率,降低废水排放量。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产设备,且产品产能不变,依托原有除尘设施、水汽等公用设施的富余能力,进一步提高公用设施的运行效率,有效提高工艺废水的循环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本项目已取得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复(文号:宿高管环审表2021011号)。
项目现有职工50人,生产采用三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30天,年工作7920h。
四、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五、联系电话:18360293243
六、公示日期:2022年月3日16日至2022年4月13日(自信息发布起二十个工作日)
验收报告(提取码:7np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