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陆集镇南工业片区的现有厂区用地范围内扩建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4月29日取得了《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宿环建管[2021]8号)。
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从生产成本以及产品需求方面考虑,项目分阶段建设,现项目第一阶段已建设完成。与原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进行对比,本项目在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生产工艺等 4 个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动,生产规模分阶段建设,该措施未导致新污染物的增加。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文件分析,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相关要求,现将《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公示本进行公示。
公示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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