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正茂包装有限公司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路东侧,临沂路北侧新建年产10500万只塑料容器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7月1日取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宿迁正茂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500万只塑料容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宿开审批环审〔2021〕14号)。
宿迁正茂包装有限公司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从生产成本以及产品需求方面考虑,与原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进行对比,本项目变动内容为:环评分析干燥工序产生有机废气,但设备清单遗漏干燥机设备,因此本次变动分析设备清单对其进行补充,同时生产设备型号及数量发生变化,新增生产设备未导致生产产品品种、生产工艺及原辅料等发生变化,本项目在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生产工艺等4个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未导致新污染物的增加。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文件分析,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相关要求,现将《宿迁正茂包装有限公司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公示本进行公示。
公示见附件。
联系人: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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